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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会计人学cpa是如何领悟会计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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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A教材不说人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刚开始我还会怀疑人生,而现在,我看到那些读十遍都不知道啥意思的名词已经非常平静了。
我真的没有故作坚强。
我只是习惯了。
前两天的文章(到最后,还是得问税法叫爸爸!)解释了暂时性差异和非暂时性差异的区别。
然后,嗯,我有一个好消息,和一个坏消息,你想先听哪一个?
好消息是,非暂时性差异,CPA考试几乎不考;
坏消息是,暂时性差异还分两种:应纳税暂时性差异,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。
哈哈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。
我觉得我不是来学CPA的,而是来恶补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大语文的。
什么叫应纳税?
什么叫可抵扣?
谁应纳?应纳谁?谁抵扣?抵扣谁?
你这个不分主谓宾的简写到底是为了方便我记清,还是方便我搞混?
不懂没关系,教材给了“简明扼要且直击灵魂”的解释。
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,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,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;
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,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,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。
闹呢,跟我玩四象限、八卦阵呢?!
我又想起了被数学中各种排列组合题目支配的恐惧。
你真的无法想象,为什么CPA的大佬就这么擅长把一堆看上去毫无逻辑关系的词语堆砌在一起,然后告诉你,这就是合乎逻辑的解释?!
他们明明可以直接让我们死记硬背,但还硬是给了我们一个解释。
他们好贴心,我哭死。
要理解这些,首先要明白一个前提条件:
会计和税法口径下认可的利润是不同的。
(这句话是所得税会计这章的基石,不懂的老铁可以翻看文章:因为屁股的不同,所引发的一场CPA学习惨剧);
这个不同有两种情形:
要么是会计口径的利润>税法口径的利润,要么是会计口径的利润<税法口径的利润。
一个顺差,一个逆差。
财会,和国贸,闭环了。
现在就是要解决“顺差”和“逆差”两种情形在会计学下的分类和命名问题。
当会计口径的利润>税法口径的利润时,说明,
会计认为当下应交的所得税,比实际向税局交的要高,也就是站在会计角度,认为当下少交税了;
当会计口径的利润<税法口径的利润时,说明,
会计认为当下应交的所得税,比实际向税局交的要少,也就是站在会计角度,认为当下多交税了。
而所谓暂时性差异:
就是当下有差异,但差异会被时间抹平,拉长时间看,会计和税法算出来的利润总和相同,要交的税也相同,所以,
现在少交了,将来迟早还是得交给税局,教材上管这种情形叫“应纳税暂时性差异”;
现在多交了,将来给税局的就少点,教材上管这种情形叫“可抵扣暂时性差异”。
有老铁又问了,你说的我能懂,但教材上可不是这样写的!
教材不是通过会计利润和税法利润比大小来区分应纳税和可抵扣的,而是通过资产(负债)的账面价值和资产(负债)的计税基础比大小来区分的。
你困惑了,你凌乱了,你不懂为什么利润能兜兜转转地和账面价值扯上关系,这难道是会计学中的“六人定律”?!
不理解是因为你忽略了我们会计学的大杀器-资产负债表观!
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不是割裂的存在,而是息息相关,水乳交融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
根据资产负债表观,
利润表中每个项目的发生额,都一定对应了资产负债表中某项资产/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化。
所以,会计和税法两个口径下的利润差异,一定可以转化为会计和税法两个口径下资产/负债账面价值的差异;
所以,
通过比较会计和税法两个口径下资产(负债)账面价值的大小,
就可以得出,会计和税法两个口径下的利润谁大谁小,
就可以得出,站在会计角度,现在究竟是多交税了,还是少交税了,
就可以得出,目前的差异究竟算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,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。
一切终于闭环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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